关于加快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04月28日) 来源: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我省野生植物资源,提升全省野生植物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我省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我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加快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以新型城镇化为抓手,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充分利用人工繁育的野生植物资源,大力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活动,加快推进城镇化,不仅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生态品位,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的迫切需要。
2.加快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是实现江西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林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离建设林业强省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我省野生植物资源丰富,但野生植物产业还刚刚起步,资源优势没有转化成经济优势,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加快野生植物产业发展,有利于培植新型林业产业,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产业总量,推动我省林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3.加快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是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现实选择。发展野生植物产业,需要一定的土地资源,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比较好,非常适合在我省农村发展。围绕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加快建立以野生植物繁育为主的林苗一体化基地,有利于提高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野生植物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以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两大产业为重点,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培育典型、集群发展,做大做强我省野生植物产业,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5.基本原则。坚持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恢复和壮大野生植物种群,保障野生植物资源持续增长;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经营人工繁育的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坚持科技带动、项目推动,做大资源和产业总量,提升研发和经营水平。
三、总体目标和主攻方向与布局
6.总体目标。力争全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3年初见成效,5年有明显变化。到2015年,全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年产值超过百万元的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其中超过千万元的规模企业在10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30亿元。
7.产业布局。主攻四大产业,促进产业集群。
发展珍稀植物繁育产业。大力发展以培育珍稀植物为主的绿化苗木和花卉基地,以繁育兰科、南方红豆杉等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为主的企业(大户),重点布局在南昌、九江、萍乡、赣州、宜春、上饶、吉安等7个设区市,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成为华东地区绿化苗木输出大省。
培育中药产业。加快发展以利用人工繁育的野生植物为原料的中药材、饮片、中成药和保健品产业,重点布局在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等5个设区市。
做大森林食品加工业。利用野生植物为原料,做大森林蔬菜、绿色饮料和时令果品等食品加工业,重点布局在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新余、抚州等7个设区市。
壮大雕刻加工产业。大力扶持以木雕、根雕、家具等产品为主的加工企业,重点布局在景德镇、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等7个设区市。
四、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
8.强化科技信息服务。积极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重点企业设立技术研发基地,形成产、学、研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的平台作用,建立不同植物种类、培育或经营加工类型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技术培训,搭建网上资讯平台,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切实满足企业、大户对产业政策和市场信息的需要。
9.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大户以独资、合作、联营等形式,投资野生植物产业开发。每年从省林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扶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珍稀濒危植物、野生药用植物、野生观赏植物、优良遗传资源植物繁育基地及其技术研发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造林资金,扶持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的造林及繁育工作。林业项目贴息贷款、林业担保、森林保险等政策性补助资金,优先支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野生植物繁育基地优先纳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经依法审批进入流通领域的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省厅在木材采伐指标上优先满足。允许部分抢救性保护野生植物销售出省。
10.鼓励建设植物园、树木园。结合创建森林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植物园、树木园,引种、收集、保存野生植物种质资源。重点工程建设需移植的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由建设单位就近移植到植物园和树木园进行迁地保护。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6个设区市要抓紧建立市级野生植物园或树木园。
11.支持发展木雕、根雕、家具企业。对经批准采伐的珍贵野生植物(含树蔸),优先供给省内的木雕、根雕、家具企业。坚持凭证加工、经营,未取得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的企业,不得办理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运输手续。
12.强化野外资源监测、保护和执法工作。今后,凡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申请单位需提供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野保机构出具的野生植物影响评价材料,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移植费用必须纳入工程预算。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监测工作,对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要落实监管措施。禁止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资源。适时开展野生植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全省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的领导,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与工作协调机制。省林业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14.科学制定规划。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总体布局、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指导本地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
15.强化目标考核。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在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林业厅将予以表彰奖励